【女性生理安全期】湖南11岁幼女遭强奸生子

近日,湖南“湖南祁阳11岁遭,岁幼生生下孩子当证据”成为网络热点。女遭女性生理安全期经dna鉴定确认,强奸一名74岁的湖南老人是此案元凶。但受害的岁幼生家长认为老人是替罪羊。

11岁被怀孕

2013年1月18日上午,女遭小女孩阿丽(化名)在其父母的强奸陪同下,到祁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。湖南经过检查,岁幼生值班医生谭东方发现阿丽怀孕了,女遭而且阿丽年仅11岁,强奸属于怀孕,湖南于是岁幼生向祁阳县公安局报警。阿丽在梅溪镇中心小学上学,女遭女性生理安全期有些智障。被发现怀孕后,家人带着阿丽到计生服务站做引产。

接警时,警察了解到这名可能是被村里一个老人,于是迅速调集警力办案。经民警耐心开导,阿丽开口讲腹中胎儿是被梅溪镇一个叫“柏和尚”的单身老人所致。警方迅速将唐冬云(外号“柏和尚”)抓获归案。经审讯,唐冬云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,他先后阿丽10余次,并每次给阿丽5-10元钱的犯罪情况,随后被刑拘。

父母称嫌疑人是替罪羊

3个月后,祁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。

但在阿丽的父母看来,这起案件并非这么简单,他们认为唐冬云只是“替罪羊”。在唐冬云被警方抓获后,2013年1月25日,阿丽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再次到祁阳县反映,她还被梅溪小学三名老师过,并称阿丽怀孕就是被三个老师所致。根据她提供的情况,祁阳警方依法展开调查,最后得出结论:经过调查,没有证据证实受害人阿丽及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,因此也就不认为3名老师了阿丽。

产子dna鉴定嫌犯

警方给出的调查结论,阿丽的父母并不信服,并开始。尤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今年5月初,阿丽在医院将小孩生下,阿丽的父母要求重新进行dna检测。

在警方看来,最关键的证据是dna鉴定结论。2013年2月8日,阿丽在办案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,在祁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抽羊水样本1份,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,以及1名嫌疑老师的血样,三份样本一起送永州市公安局dna鉴定中心做dna检验。而且,抽羊水、送检的过程,阿丽的家人全程在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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